成自铁路天府站综合客运枢纽配套市政交通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22 编辑: 浏览次数:1075

一、项目概况

成自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委托方)拟通过比选采购方式,选取一家供应商为“成自铁路天府站综合客运枢纽配套市政交通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在整个建设过程中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

二、服务内容

(一)全程参与修订、审查项目招标文件,协助委托方处理招投标过程中的投诉、争议等事项;

(二)全程审核、修订与项目建设相关的施工合同、设备安装合同、材料采购合同、专业分包合同等法律文件及相关补充文件;

(三)根据委托方的要求,参加与项目建设有关的会议,对会议涉及的法律问题出具专项法律意见;

(四)在因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等导致工程价款变更产生争议时,根据委托方的要求,为委托方提供解决方案及法律意见;

(五)对工程质量、事故责任及费用承担等争议,根据委托方的要求,为委托方提供解决方案及法律意见;

(六)协助委托方进行索赔、反索赔管理,为委托方提供解决方案及法律意见;

(七)对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发生的质量问题、质量缺陷及其他争议,根据委托方的要求,为委托方提供解决方案及法律意见;

(八)协助委托方解决工程结算纠纷,参与协商谈判,拟定结算协议;

(九)其他与本项目建设有关的法律服务事项。

二、最高限价

本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0万元,比选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作无效申请处理。

三、资格条件

参加比选的法律服务机构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依法设立,具有相应执业资质的律所,并连续正常执业五年以上;

(二)合法经营、依法执业,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有良好社会信誉;

(三)按规定通过了有关部门的年度检验,近三年提供的中介服务未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省国资委通报或受到行业协会严重处理;

(四)参选律所及律师未受过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

(五)主办律师执业年限不低于五年并具有建设工程行业从业经历;

(六)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公开比选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及谈判时间、地点

(一)比选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中介机构应在【2023】年【3】月【3】日【10】时前将公开比选文件送达【成都市武侯区两江国际A栋21楼2110】。凡截止时间后送到的公开比选文件将被比选人拒绝接收。

(二)比选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3】月【3】日【10】时

地点:【成都市武侯区两江国际A栋21楼会议室】

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028-67875599-839】


附件:法律服务机构比选文件.docx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吉庆一路两江国际A座22楼

联系电话:028-81266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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