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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运行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全力推动经济运行回升向好。《措施》从加快消费恢复提振、帮助企业降本减负、推进企业快速成长、促进产业转型升级4个方面制定了21条政策措施。
帮助企业降本减负方面,在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对招工的企业给予招工成本补贴,并在满足支小支农担保业务占比要求的前提下,将全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支持企业库中的中型企业纳入省级财政融资担保保费补贴支持范围;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实施小微企业集中担保增信和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贴;在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加力实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个人申请额度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小微企业申请额度由400万元提高至600万元。推进企业快速成长方面,对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新建成投产且新增生产规模2000万元以上的省级重点工业项目,按核定项目设备(含软件)投资的5%给予激励,单个项目最高1000万元;对达到目标条件,且生产、经营规模保持正增长的建筑业企业、商贸企业予以分级激励;对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产量2万辆以上、重型商用车产量5000辆以上的燃油汽车生产企业,在前两年同期平均销售量基础上,省级财政对增量部分给予激励。在2025年内对参加境内外线下展会和建立国际营销服务平台、网点的企业予以资金激励,从4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纳入市场年度开拓计划清单的活动给予服务供给机构每场最高30万元激励。(四川日报,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