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Information Disclosure

叙镇铁路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常年法律顾问及川南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叙镇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为非第一被告应诉专业律师代理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18 编辑: 浏览次数:107

1. 比选项目基本信息

1.1项目名称:叙镇铁路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常年法律顾问及川南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叙镇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为非第一被告应诉专业律师代理服务项目。

1.2比选人:叙镇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和川南城际有限责任公司为共同选聘人。

1.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1.4比选组织形式:自行组织。

1.5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起一年,其中诉讼代理服务,服务期顺延至对应案件全部流程办结为止。

1.6服务地点:川南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及叙镇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范围内。

1.7标段划分:本次公开比选共划分1个标段

1.8比选限价:本项目含税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60000.00元(大写:壹拾陆万元整),其中叙镇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常年法律顾问费80000.00元;叙镇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期限内非第一被告诉讼代理费30000.00元;川南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期限内非第一被告诉讼代理费50000.00元。合同服务期内,对应公司未产生诉讼业务的,该项诉讼代理费用不予支付(取消);实际发生诉讼业务的,按对应分项金额足额支付。比选申请人报价不得超过该限价,且单项报价不得超过对应分项限价,否则其比选申请文件将被否决。

2. 比选范围及核心工作内容

2.1比选范围

叙镇铁路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常年法律顾问及川南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叙镇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为非第一被告应诉专业律师代理服务。本次比选共一个包件。

2.2比选内容

2.2.1常年法律顾问部分

(1)日常法律咨询、法律风险提示与合规审查;

(2)合同、协议、规章制度等法律文件的起草、审核、修订;

(3)重大经营决策、项目清概、资产处置等事项的法律论证;

(4)非诉讼纠纷调解、律师函出具、法律培训等。

(5)协助监督跟进公司相关已签订合同的履行,包括但不限于在收到公司具体咨询要求后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关键节点作出风险提示、出具风险提示函,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不良问题提出预警,应邀参加公司与第三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重大会议,并提出专门的法律建议等;

(6)应邀出席公司高层涉及法律事务的重要会议、商务谈判等,对涉及的法律问题发表律师意见,提供相关咨询建议;

(7)应公司要求以法律顾问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或发布律师公告、声明等文件(不再另行收费)。

(8)能够组建固定服务团队,承诺快速响应、全程跟进,确保服务质量与效率,每周到公司提供至少一天坐班服务。

2.2.2应诉律师代理部分

(1)为公司涉及的诉讼、仲裁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2)代理公司作为非第一被告或简单、争议不大的民商事简易诉讼案件,负责案件应诉、材料准备、庭审代理及全程案件(含一审、二审、再审、执行等全流程)跟进。 

2.3服务要求

2.3.1应组成专门的法律顾问团队为甲方提供服务,应指派至少2名有投资建设法律事务经验的资深律师作为固定联系人,保证能及时为公司提供所需法律服务。

2.3.2对公司的法律咨询及法律事务应按要求作出正确解答,书面意见应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紧急事务应在要求的时限内办理完成。

2.3.3书面意见、律师函等文书应由主办律师亲自审核签字。

2.3.4根据公司需求随时处理其他相关法律事务。

2.3.5在开展法律事务工作的过程中及时向公司汇报承办事项的进展情况,并记录所涉法律事务内容、结果,形成资料清单归档保存,由主办顾问律师签字确认,服务期限届满移交甲方。

2.3.6服务期限届满向公司提交服务工作总结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2.3.7对所接触、了解的任何资料、信息、法律文件等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泄露给任意第三方。

2.3.8对于诉讼事务,应在拿到相关案件卷宗材料后及时阅卷,整理材料形成证据,及时与案件承办法院沟通,在诉讼过程中及向公司反馈案件进展,案件结束后及时整理归档移交。

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依法设立,具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帐户信息,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负责人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连续正常执业五年以上且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3.2机构及人员要求:

3.2.1拥有稳定的专业律师团队,律师团队负责人具备5年以上执业经验,具有律师执业资格(A证),熟悉铁路建设、工程施工、民商事诉讼、劳动工伤等领域法律法规。委派不少于5名律师组成律师团队,团队成员全部具备5年职业经验,且具备律师执业资格(A证)。

3.2.2拟委派的律师执业道德良好,在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无不良执业记录。

3.2.3按规定通过了相关司法部门最新的年度考核,不存在任何因服务质量问题而涉及的诉讼、仲裁情况。

3.2.4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一名团队成员担任国有企业常年法律顾问项目累计2个及以上;至少一名团队成员代理标的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诉讼案件累计2件及以上;至少一名团队成员有为工程建设单位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或诉讼代理服务的业绩至少1个。

3.3信誉要求:

3.3.1申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2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链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的结果)。

3.3.3申请人及法定代表人(或合伙制企业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3年6月至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天)均无行贿犯罪行为(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为准,网址https://wenshu.court.gov.cn/)。

3.4财务要求:比选申请人近三年(2023年度-2025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未亏损。

3.5联合体: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3.6其他要求:无。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需在2026年6月18日至2026年6月23日在蜀道铁路运营集团官网(https://www.sdtlyyjt.com)信息公开免费下载比选文件,比选人不再提供其他任何比选文件获取方式。获取比选文件同时,经办人员应将以下资料发送至比选人邮箱:①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扫描件、②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③比选申请人营业执照扫描件(所有扫描件均需加盖单位鲜章),视同报名参与比选。

4.2 比选文件有关通知(若有)由比选申请人在蜀道铁路运营集团官网(https://www.sdtlyyjt.com)自行查阅与下载。

4.3比选申请人应在报价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比选相关内容,比选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比选人联系,因未能及时下载通知书(如有)的相关责任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递交时间为2026年6月24日上午9:00-10:00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4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比选人将在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同一地点举行比选。

5.2比选文件递交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两江国际A座41层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5.4比选申请文件概不退还。

6.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比选结果公示

本次比选结果在蜀道铁路运营集团官网(https://www.sdtlyyjt.com)上公示3日,以接受监督。

8.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叙镇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和川南城际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两江国际A座43层F013                               

邮    编:610094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28-83389127                                              

邮    箱:1321581571@qqcom

比选人:叙镇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川南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叙镇铁路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常年法律顾问及简单诉讼服务单位比选文件.doc

2026年6月18日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吉庆一路两江国际A座22楼

联系电话:028-81266096

技术支持:创企科技

蜀道铁路运营集团微信公众号

顶部
Copyright © 2022 四川蜀道铁路运营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蜀ICP备2022008729号-1 本网站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