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formation Disclosure
四川铁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铁路发展公司”或“公司”)拟选聘律师事务所,作为常年法律顾问,承担公司日常法律顾问服务工作。依据《四川省国资委及所出资企业中介机构选聘管理试行办法》(川国资委办[2019]9号),以及蜀道集团、四川铁路发展公司相关规定,由四川铁路发展公司作为比选人,采取公开比选方式面向社会选择法律服务机构。
四川铁路发展有限公司,是应中国铁路改革推行“一省一公司”管理模式要求组建的四川省区域合资铁路公司,注册资本588.32亿元。经营范围包括公共铁路运输、机车车辆设计维修、工程设计勘察监理、国际国内客货道路运输等须经许可开展的项目,以及工程技术和管理服务、铁路运输辅助、国际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土地经营相关、房屋设施设备租赁等各种一般性项目。
四川铁路发展公司定位于政策保障型企业、管理型总部企业,内设综合办公室、运输安全部、经营开发部、财务管理部4个部门,下辖达成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乐巴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巴达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川南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叙镇铁路有限责任公司5家全资(控股)企业,管理达成、达万、广巴、巴达、绵泸高铁内自泸线、成宜高铁、隆黄铁路叙镇段7条铁路线路,资产总额约1027亿元,统计营业里程约1321公里。
二、服务范围、服务期限、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
1.服务范围
四川铁路发展有限公司本部2026-2027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的工作服务范围包括为四川铁路发展公司本部的日常管理与经营业务等方面事务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2.服务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3.服务内容
对四川铁路发展公司的重大决策、涉法问题、管理行为、合同行为等提供合法合规性意见,解答有关法律咨询,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公司工作需求,对公司重大决策、重大涉法问题、管理行为、日常经营、合同行为等提供法律意见,解答有关法律咨询。对于公司口头咨询,顾问律师将及时提供口头法律意见;对于公司书面法律咨询,除及时口头答复外,顾问律师还应及时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2)参与公司治理、资产管理、资本运作、日常经营业务的法律风险评估与合法性、可行性论证,研究评估法律风险,提出防范化解措施。
(3)为公司设立开办企业审核、修改工商登记资料、章程等法律文件;协助公司修订本单位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管理与使用,防范合同纠纷。
(4)协助公司起草、制订、审查、完善相关章程、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协助公司起草、制订、审查、完善或者修改涉法合同(包括劳动合同和各类业务合同)、协议、往来函件、会议纪要、备忘录等法律文书。
(5)应公司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应公司要求,就公司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参与非诉讼纠纷、谈判、协调、调解。
(6)根据公司要求,定期或者不定期就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遇到的法律相关疑难复杂问题,参与研究、讨论,提出法律意见,提供防范措施及建议。
(7)及时向公司提供与所属企业经营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方面的信息,收集汇总法律法规动态更新讯息,形成法律法规政策汇编;协助编制企业法治理论与时间研究类稿件,包括但不限于课题调研报告及案例分析报告;根据公司需求,协助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企等相关工作,对公司员工进行相关的法律知识培训、讲授法律实务知识,一年不低于2次,提高管理干部及法务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
(8)对公司涉诉、涉案事宜,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
(9)协助公司开展依法治企相关工作,为公司提供有关法律法规素材,协助建设公司网站依法治企栏目,对法律咨询问题进行解答;协助公司开展合规管理工作,进行合规风险识别与预警,就合规风险应对处置措施进行论证、提供咨询服务,开展合规审查等。
(10)协助公司正确处理劳资纠纷;对公司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终止等进行法律指导。
(11)协助公司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进行前期的法律论证、风险评估咨询服务,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12)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受公司委托对公司合作伙伴或客户进行资信调查。
(13)接受电话、邮件或现场法律咨询,及时响应或答复。
(14)协助公司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4.服务方式
法律顾问单位需按照服务内容工作要求,为公司选派熟悉业务,并具有丰富经验的专业律师团队提供法律服务。法律顾问一周在公司的固定坐班时间不低于1个工作日,同时根据公司需要参加具体事项专门会议、听证会、论证会和专题研究论证等活动。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参加比选的法律服务机构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依法设立,具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连续正常执业五年及以上;
(2)合法经营、依法执业,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有良好社会信誉(比选申请人自行承诺);
(3)按规定通过了有关部门的年度检验;
(4)参选律所及律师近三年(2023年-2025年)未受过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
(5)项目负责人须具有5年及以上专职律师职业年限,选派的律师团队成员须全部取得律师执业证,且法律职业资格证为A证,律师团队配备人员不少于5人;2022年12月1日至今,团队任一成员担任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的项目业绩,至少2个;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2023年-2025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比选申请人自行承诺);
(7)本次比选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比选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的;
(2)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中介服务的;
(3)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务报告的;
(4)违反中介服务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的比选申请人,请于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自行在蜀道铁路运营集团官网(https://www.sdtlyyjt.com)信息公开免费下载比选文件,比选人不再提供其他任何比选文件获取方式。获取比选文件同时,经办人员应将以下资料发送至比选人邮箱:①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比选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加盖单位鲜章),视同报名参与比选。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比选申请文件送交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7日9:30时(北京时间)至2025年12月17日10:00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7日10:00时(北京时间)。比选申请人必须将比选申请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到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两江国际A座43楼F020开标室。比选人定于比选申请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启封,比选申请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启封结果,否则视为默认启封结果。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到指定地点的或不按规定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六、发布比选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在四川蜀道铁路运营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s://www.sdtlyyjt.com/)发布。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四川铁路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两江国际A座43楼F011/F012
邮 编:610094
联 系 人:罗女士
电 话:028-83389127
邮 箱:569971272@qq.com
附件:四川铁路发展公司2026-2027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比选文件.pdf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