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江班列”粮食类货物确认基础量、增量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7 编辑: 浏览次数:1887

尊敬的客户:

感谢各单位对“长江班列”建设的关心和支持,据前期各单位提供的数据,现拟定“长江班列”回程粮食类货物量价互保方案如下:

一、各单位自2024年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经“长江班列”发运粮食类货物基础量不低于6,700TEU。

二、粮食类货物增量根据基础量按比例设定,具体比例后续明确。

三、增量补贴标准以财政相关政策为准。

四、基础量考核以同一托运单位各站点发运总量统计。

五、各单位需按不低于25车整编成列组织发运,负责集装箱用箱供应,并协调集装箱进站、装卸等工作。

  六、请各单位据实填写“长江班列”粮食类货物础量、增量确认表并加盖公章于2024年04月15日17:00前发邮件送至pujing@sdmtpsp.com。

 

附件“长江班列”粮食类货物基础量、增量确认表.docx

 

四川蜀道铁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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