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formation Disclosure
四川蜀道铁路运营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蜀道铁路运营集团”或“公司”)拟选聘律师事务所,作为常年法律顾问,承担公司日常法律顾问服务工作。依据《四川省国资委及所出资企业中介机构选聘管理试行办法》(川国资委办[2019]9号),以及蜀道集团、蜀道铁路运营集团相关规定规定,由蜀道铁路运营集团作为比选人,采取公开比选方式面向社会选择法律服务机构。
一、公司概况
蜀道铁路运营集团是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4户直属企业之一,于2021年12月29日揭牌成立,注册资本10亿元。作为四川省唯一地方铁路特许经营企业,蜀道铁路运营集团致力打造全省铁路运营的专业化综合化平台,业务涵盖合资铁路管理经营、地方铁路及专用线运输、铁路运营维护、铁路物流等板块。截至2023年12月底,所属全资和控股企业17家,员工1600余人;管理资产总额超934亿元、管理净资产超860亿元;自营铁路里程约460公里,在建铁路里程约3002公里(其中省内里程约1393公里)。面向未来,蜀道铁路运营集团将积极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碳达峰碳中和等战略机遇,以创建蜀道集团“服务型企业标兵”为引领,持续深植“运营即服务”理念,深挖产业链价值,稳步打造“蜀道铁路运营”品牌,加快构建“交通+”产业生态,努力建设成为“运营高效、服务精优、产业聚合、实力倍增”全国一流铁路运营综合服务商。预计到2025年,将实现自营铁路里程超550公里,年营业收入超50亿元,年利润总额超5亿元,有力支撑蜀道集团可持续高质量发展,为四川加快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作出积极贡献。
二、服务范围、服务期限、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
1.服务范围
蜀道铁路运营集团2024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项目名称)的工作服务范围包括为蜀道铁路运营集团本部的日常管理与经营业务等方面事务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合同期限为一年。
3.服务内容
对蜀道蜀道铁路运营集团的重大决策、涉法问题、管理行为、合同行为等提供合法合规性意见,解答有关法律咨询,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公司工作需求,对公司重大决策、重大涉法问题、管理行为、日常经营、合同行为等提供法律意见,解答有关法律咨询。对于公司口头咨询,顾问律师将及时提供口头法律意见;对于公司书面法律咨询,除及时口头答复外,顾问律师还应及时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2)参与公司治理、资产管理、资本运作、日常经营业务的法律风险评估与合法性、可行性论证,研究评估法律风险,提出防范化解措施。
(3)为公司设立开办企业审核、修改工商登记资料、章程等法律文件;协助公司修订本单位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管理与使用,防范合同纠纷。
(4)协助公司起草、制订、审查、完善相关章程、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协助公司起草、制订、审查、完善或者修改涉法合同(包括劳动合同和各类业务合同)、协议、往来函件、会议纪要、备忘录等法律文书。
(5)应公司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应公司要求,就公司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参与非诉讼纠纷、谈判、协调、调解。
(6)根据公司要求,定期或者不定期就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遇到的法律相关疑难复杂问题,参与研究、讨论,提出法律意见,提供防范措施及建议。
(7)及时向公司提供与所属企业经营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方面的信息,收集汇总法律法规动态更新讯息,形成法律法规政策汇编;协助编制企业法治理论与时间研究类稿件,包括但不限于课题调研报告及案例分析报告;根据公司需求,协助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企等相关工作,对公司员工进行相关的法律知识培训、讲授法律实务知识,一年不低于5次,提高管理干部及法务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
(8)对公司涉诉、涉案事宜,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
(9)协助公司开展依法治企相关工作,为公司网站相关栏目提供有关法律法规素材,协助建设公司网站依法治企栏目,对法律咨询问题进行解答;协助公司开展合规管理工作,进行合规风险识别与预警,就合规风险应对处置措施进行论证、提供咨询服务,开展合规审查等。
(10)协助公司正确处理劳资纠纷;对公司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终止等进行法律指导。
(11)协助公司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进行前期的法律论证、风险评估咨询服务,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12)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受公司委托对公司合作伙伴或客户进行资信调查。
(13)接受电话、邮件或现场法律咨询,及时响应或答复。
(14)协助公司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4.服务方式
法律顾问单位需按照服务内容工作要求,为公司选派熟悉业务,并具有丰富经验的专业律师团队提供法律服务。法律顾问一周在公司的固定坐班时间不低于2个工作日,同时根据公司需要参加具体事项专门会议、听证会、论证会和专题研究论证等活动。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参加比选的法律服务机构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依法设立,具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连续正常执业五年及以上;
(2)合法经营、依法执业,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有良好社会信誉(比选申请人自行承诺);
(3)按规定通过了有关部门的年度检验,近三年提供的中介服务未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省国资委通报;
(4)参选律所及律师近三年未受过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
(5)项目负责人须具有5年及以上专职律师职业年限,选派的律师团队成员须全部取得律师执业证,且法律职业资格证为A证,律师团队配备人员不少于5人;2021年3月1日至今,团队任一成员担任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的项目业绩,至少2个;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比选申请人需提供承诺);
(7)本次比选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比选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的;
(2)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中介服务的;
(3)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务报告的;
(4)违反中介服务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的比选申请人,请于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3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由经办人按相关要求,携带①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比选申请人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加盖单位鲜章)到蜀道铁路运营集团(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两江国际A座23层2329室 )免费领取比选文件。报名领取比选文件后,不能转让比选资格。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递交时间为2024年3月29日上午9:30--10:00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9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2.比选文件递交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两江国际A座23层2339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4.比选申请文件概不退还。
六、发布比选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在四川蜀道铁路运营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s://www.sdtlyyjt.com/)发布。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四川蜀道铁路运营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两江国际A座23层
邮 编:610094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28-81266191
八、异议受理
异议受理联系人:四川蜀道铁路运营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异议受理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两江国际A座23层
异议受理电话:028-81266191
四川蜀道铁路运营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3月25日